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84298-******
四、项目名称:长宁区公安分局2024年度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勃(男)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非现场电子警察执法设备恢复(新建)信息化建设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新建18个非机动车、行人执法设备改建、14个机动车电子警察点位的新建、56套电子警察点位改造,实现被停用设备的恢复等信息化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整体免费维保期为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