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调整《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1-4、F-10-2、E-14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九所镇产业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拟调整《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1-4、F-10-2、E-14地块,共计9.7321公顷(146亩)。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拟修改内容
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拟修改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9.722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内0.0094公顷,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拟修改地块涉及D-11-4地块(旅馆/零售商业******幼儿园用地)0.8869公顷、E-14-2地块(文化/体育混合用地)1.0179公顷、E-14-3地块(零售商业用地)1.2230公顷,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需对以上用地规划条件进行规划调整。其中E-14-3地块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0.01公顷,根据《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要求,建设用地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二、公告时间
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咨询电话:0898-******。
五、附图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