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本科实验教学条件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本科实验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 ****** | ****** |
5.2采购需求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采购需求的物的包装、运输及保险、吊装、脚手架、装卸、就位、安装、产品保护、调试、试运行、质量检测或检验、配件、预埋件、预留洞、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质量保证期:所投货物三年质保(含软件升级)服务。
5.8交货方式: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9包段划分:1个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6部分设备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本次招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投标文件开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委员会将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回复,则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该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该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接受采购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承担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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