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福鼎市滨海大道外墩安置地东侧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街道外墩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20.0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9.33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设计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为15日历天,初设批复后施工图设计为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设计费暂按建安费300万元为计费基数的80%计取,最终设计费基数按发改批复的概算建安费为准。 (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
|
|
3.3 其它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鼎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摇定结合”定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鼎发改法规〔2024〕7号文件要求,采取“摇定结合”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要素票决定标法。定标要素包括:1、需提供近3年内所有市政道路设计业绩;2、投标人需重新提交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终发包价,如未重新提供投标报价,则默认最终发包价为投标报价。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福鼎市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流美路333号
联系人:曾云莉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