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工程监理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4】3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三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三审批投资〔2025〕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三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为燕郊迎宾路与南外环路交口,终点至大厂县地界。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1.13千米,按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千米/小时。
2.1.3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燕郊迎宾路南延与大厂观潮路对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请按 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8:00至2025-04-07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交通招投标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三河市交通局招标办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桃园路4号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大闫各庄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65201 |
联系人: |
康树国 |
联系人: | 周凯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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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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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有限公司廊坊燕郊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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