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2025-232
二、项目名称:******法院院机关和基层法庭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法院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648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为************法院办公楼。工程主要内容为外墙装饰层拆除、铲除涂料、裱糊面、立面抹灰铲除、墙面一般抹灰、墙面砂浆防水(防潮)、外墙满批腻子、外墙真石漆、外脚手架、围墙拆除及新建、屋面防水维修、零星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73381.53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十二、发包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10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6月18日15时00分
十六、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19楼1901室
十七、谈判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六安专区】下载电子谈判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谈判文件。
(2)平台咨询电话:******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谈判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备 注:
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 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谈判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六安专区】下载。
4、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统一予以回复。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六安专区】下载谈判公告、补充公告、谈判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6、投标人应按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人在下载谈判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95-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法院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64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主任
电 话:0564-******
******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19楼19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郭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