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东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东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DY-SHGC-250527-01
2.3建设地点:位于岱岳区范镇。
2.4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泰东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岱岳区范镇,总占地面积约1991.76亩。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69.76亩。其中:山农酥梨种植及育苗区526.56亩,有机蔬果种植大棚252亩(共计120个,标准规格为:14m*100m日光温室),组培大棚2.25亩(共计1个,标准规格为:30m*50m日光温室),智能育苗温室大棚7.2亩(共计2个,标准规格为:40m*60m日光温室);配套灌溉系统、田间道路等附属设施。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122亩。其中:有机蔬果种植大棚924亩(共计440个,标准规格为:14m*100m日******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等。
2.5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止。
2.6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本项目监理费报价基数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8.1448万元。最高费率 1%,报价基数36814.48万元。
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3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9019室
联系方式:******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经理
电话:******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邱经理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受理电话:******
8.3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
******农村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