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074-GDHZ-G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东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新丰县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第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9页:
采购包1(新丰县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东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新丰县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第二期)(包组一))
1.主要商务要求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现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 说明: 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抚育验收合格,且未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由其提出申请,采购人在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采购人逾期之日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履约验收不合格;(3)拖欠工人工资。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原招标文件第16页:
采购包2(新丰县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东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新丰县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第二期)(包组二))
1.主要商务要求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现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 说明: 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抚育验收合格,且未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由其提出申请,采购人在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采购人逾期之日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履约验收不合格;(3)拖欠工人工资。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原招标文件第24页:
采购包3(新丰县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东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新丰县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第二期)(包组三))
1.主要商务要求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现更正为: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 说明: 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抚育验收合格,且未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由其提出申请,采购人在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采购人逾期之日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履约验收不合格;(3)拖欠工人工资。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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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业局
地 址:新丰县人民东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新丰县2025年广东省韶关市东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分优化)——新丰县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第二期)招标文件(******01).zip 委托协议.pdf 附表 项目作业设计表.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