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1QT25Z990071
******消防安全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中
3、保卫干事: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素质良好,年龄应在28——40周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有工作经验及一定计算机基础,退伍军人优先(上岗前提供相关材料)。
4、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及职业素养,其中50周岁及以下的保安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男60周岁及以下。
5、具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保安人员上岗前提供),身心健康,男性身高 1.65米以上。
更正为:
3、保卫干事:素质良好,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工作经验及一定计算机基础,退伍军人优先(上岗前提供相关材料)。
4、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及职业素养。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50周岁及以下的保安人员占比不得低于保安总数的 20%。
5、具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保安人员上岗前提供),身心健康。
(二)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更正为:“1、本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此项修改说明:关于“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承诺同步删除。
(三)报价要求“3、供应商须按单人“月保安服务工资及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按规定办理必需的保险)”更正为:3、供应商须按单人“月保安服务工资及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第四章 评审方法与标准“人员要求”评分标准更正为:
人员要求 |
1、专职保安员15名:(年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具有保安员从业资格证,每名得1分,最高得15分;其中50周岁及以下不低于总数的20%,低于总数的20%,作无效响应处理。 2、专职消控员4名:(消控室24小时轮班值守、巡查) ******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监控方向);每名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1)人员具有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五)第一章 磋商邀请(磋商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延期至2025年4月10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4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当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与对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更正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医院
地 址:桐城市同安路27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刘工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