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利害关系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资源局窗口反应,并提交书面材料,对材料审查后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安排听证会,没有书面意见视为无效。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相互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站房重建、硬化地面、增设充电桩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销售分公司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太仆寺旗宝昌镇207国道东 |
栋数 |
1栋 |
建设规模 |
187.99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1F |
后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 |
公示网址:******/
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4日
******资源局 ?????******
特此公示
附件:1、中石油锡林郭勒太仆寺旗宝昌镇南加油站总平面图.pdf?
? ? ? ? ? ? ? ? ?2、鸟瞰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