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有关要求,现将阳泉市郊区前峰不定型耐火材料厂年产1万吨浇注料和0.2万吨预制件项目(阶段性)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阳泉市郊区前峰不定型耐火材料厂年产1万吨浇注料和0.2万吨预制件项目(阶段性)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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