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
排放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峡江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于2025年4月15日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峡江分中心公开招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415家单位签到并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人2300家。
进入资格评审名单:
峡江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入围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名单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资审是否通过/ 废标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投标文件未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资料)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投标文件专职安全员未提供资料)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5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根据专职安全员的任职合同,未提供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
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7 |
******有限公司 |
通过 |
8 |
******有限公司 |
通过 |
9 |
******有限公司 |
通过 |
10 |
******有限公司 |
通过 |
11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1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13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材料员郭婷未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
1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1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峡江县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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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排序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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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7 |
承诺工期: |
12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黄志伟 |
注册证号: |
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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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8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中标候选人如有异议,应当按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796-******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