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龙江县2024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21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2024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齐齐哈尔交通运输局以黑交发﹝2024﹞365号文件、齐交发﹝2024﹞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江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龙江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江县2024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2标段
2.2 建设地点:龙江县龙江镇
2.3 建设规模:C******1西公司至龙西蔬菜队2.6公里四级公路,Y******1西太平川村至西公司0.6公里四级公路,C******1八岔河村至八岔河二屯1.3公里四级公路。以上项目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5米。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2025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2 日),上述时间仅 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路线名称 |
路线长度(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龙山村至腰泉子 |
8.2公里四级公路 |
******.00 |
建设至共平六屯 |
3.4公里四级公路 |
******.00 |
|
A1最高投标限价:******.00元 |
|||
A2 |
西公司至龙西蔬菜队 |
2.6公里四级公路 |
******.00 |
西太平川村至西公司 |
0.6公里四级公路 |
509196.00 |
|
八岔河村至八岔河二屯 |
1.3公里四级公路 |
******.00 |
|
A2最高投标限价:******.00元 |
投标人只可以选择1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 (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 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8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 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最低要求
提供2022年-2024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围标串标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行贿犯罪查询记录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 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 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2.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拟委任项目总工的职称证。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 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 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6时00分。
4.2 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 中的 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潜在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 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07月23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开标时间为:2025 年07月23日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 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 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 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龙江县长横街196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居小区39号楼商服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10.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监督人: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龙江县长横街196号
电 话:******
电子邮件:******
11.受理投诉渠道
11.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1.2 线下投诉渠道
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龙江县长横街196号
电 话:******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