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33)1124-CG-(3)47
项目名称: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89,110.8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89,110.8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9,110.8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89,110.83 | 3,189,110.8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三元镇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与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5)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至 2025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谢绝邮寄。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镇巴县三元镇三元坝社区下街小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盛世国际写字楼210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