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西湖校区、清河校区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吹风机BOO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学西湖校区、清河校区自助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吹风机BOO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B******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开标日期:2025年4月8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长古路与祝融路交口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柒拾(70.00%)
1.招标人
******大学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联系人:芦老师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彭健、代煜
电话:0551-******-8643、******
公 示 期: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864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00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和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对于虚假、恶意异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大学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