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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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07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7- 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68,85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2025-07-07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满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福满路西侧片区 答疑纪要(1)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各投标人: 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2025年06月25日发布的“福满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福满路西侧片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封面报建编号内容“(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标段名称:A******001578”修改为:“福满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福满路西侧片区”,******委员会应予以认可。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试验员:1(因省住建政务系统拟派项目团队选项无“试验员”可选择,投标单位无法在省住建政务系统选择,应将试验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等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人”修改为:“(因省住建政务系统拟派项目团队选项无“试验员”可选择,投标单位无法在省住建政务系统选择,应将试验员的相关证书或经有关机构培训的相关证书、身份证、证书上能体现本公司名称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证书上无法体现本公司名称的需附上社保证明等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十五、其他资料)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需试验员1人” 四、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6 月 30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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