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城乡融合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试点(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50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城乡融合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试点(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市城乡融合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试点(一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阿克苏市城乡融合重点片区的地形进行测绘,按照“多规合一”改革试点要求编制阿克苏市城东片区开发建设详细方案(详情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同时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测绘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具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最高限价:******.00元(其中:编制规划最高限价:******.00元;测绘最高限价:940000.00元)。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和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其它要求:①资质等级及范围: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同时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具备);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具备);测绘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具备)。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阿克苏市水韵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