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南川区蒲河流域(南川段)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委发〔2025〕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达到初设深度)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南川区神童镇、石莲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9.96千米,其中:神童镇段长11.6千米,石莲镇段长8.36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护岸工程及跨河建筑物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工作及该阶段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不含测量相关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可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阶段的审批手续办理和报批,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初设深度)、初步勘察报告送审稿。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服务中心1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钱坤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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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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