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港市宏鑫铸造厂新建生铁铸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东港市宏鑫铸造厂
建设内容:一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284m2,车间内部设置电炉区、造型区、浇筑区、抛丸区和砂处理区
二、项目竣工日期
电炉改造竣工日期 2024年8月1日
三、调试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1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成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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