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现代果蔬与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农业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屠甸镇现代果蔬与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农业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桐发改审【202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屠甸镇现代果蔬与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农业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 680666.67m2,合计 1021 亩。②灌溉与排水工程:新/重建海星村高效节水灌溉泵站4座,重建万星村高效节水排灌泵站1座,重建新浜闸站1座,维修曲尺浜闸站1座;新建低压管道 24566m,其中:DN400PVC-0低压管道 6561m,DN250PVC-0低压管道18005m;重建排水渠道 16340m,其中:7080U 型排渠 14590m,90100U 型排渠 1750m;及配套管道、渠道渠系建筑物。③新建田间道路 3959m,均为3m 宽水泥路面机耕路。新建机械下田阶 17 座,新建跨渠下田阶 12 座。④新建农田防护林 1262m,新建劈裂块护岸1268m。⑤其他工程:新建公示牌1座。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即施工标。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和招标清单所明确的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保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建安投资:2690.5045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先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有限公司05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09时30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如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送达投标文件并联系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接收投标文件,快递单备注项目名称。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服务中心1号楼6楼西厅0626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市府网576867),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寄(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达方式递交的以递交时间为准,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以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接收时间为准),招标人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col/col******42/index.html
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屠甸镇 地址:******街道东方路1122号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3-****** 电话:0573-******
邮箱:/ 邮箱:******
2025 年 6 月 12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6月30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灌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注: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