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网提升改造及监测项目(四期)三标段监理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XCD-202501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网提升改造及监测项目(四期)三标段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 0901-0906 室
中标(成交)费率:0.97%
最终得分:95.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网提升改造及监测项目(四期)三标段监理 采购需求: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网提升改造及监测项目(四期)三标段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项目总监:陈擎天 注册编号:******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涛(组长)、张浩 、程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联系电话:************管理局经开中心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经开中心
地 址:宿州经济开发区鞋城五路99号
联系方式:徐志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