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QC2025CG05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皖北革命烈士纪念馆(一楼)布展提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提问1: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的是否满足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回复:不满足。
提问2:“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能否修改为“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取消一级造价工程师评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实力能否修改为:“1.企业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二级及以上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2.企业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二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关于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主要产品清单”的问题。
回复:对于“主要产品清单一览表”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采购需求中主要产品数量为暂定,投标人中标后根据设计内容确定具体数量,但主要产品参数必须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提问5:是否能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展陈大纲、史料文件等相关基础资料,同时适当降低大纲深度要求及评审标准?对于展品与文献部分,是否可以采用承诺投标制,即投标人在投标时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深化完善?
回复:本项目不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展陈大纲、史料文件等相关基础资料。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6:招标文件第36页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表第2中情形,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请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提问7:招标文件第80页“九、信誉一览表”中提到:“1.依据综合评审中的信誉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请投标人按照本信誉证书一览表信誉证书名称的排列顺序提供相关的证书资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然而,我公司在仔细查阅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审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后,未查到明确的信誉要求条款,也未找到关于需要提供哪些具体信誉证书的详细说明,请予以明确。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信誉,此处可根据需要自行填写。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亳州市民政路9号
联系方式:蒋主任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电 话:0558-****** ******
2025年6月13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