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广州市高能技术科技园新建电子加速器中心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09日至 2025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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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广州市高能技术科技园新建电子加速器中心应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本次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AB******-2地块,即良田保税一路与良田东路交叉口东北侧),拟在厂区电子加速器中心内建设2座工业电子加速器机房,在1#机房内新增1台IS104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电子线最大能量为10MeV,最大束流为4mA,属Ⅱ类射线装置),在2#机房内新增1台Rhodotron TT1000型工业电子加速器(入射电子线能量为5/7MeV,最大束流强度均为80mA,7MeV时90°方向X射线发射率为9.4676Gy·m2·mA-1·min-1,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医疗产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脱水蔬菜、宠物食品和海产品等辐照消毒灭菌,以及新能源汽车半导体芯片改性、发泡材料交联和高分子聚合物改性等。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本项目只有在开机工作过程中才会产生射线,在项目建设阶段,加速器未购买入场,因此建设阶段对周围辐射环境无影响。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对公众提出的有关环保意见进行座谈沟通、解释和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