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4(至)05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
04(至)05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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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1、采购标的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2、初步确定宁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分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同时统计分析该片区范围内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他公益用地比例;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相关图件、附件资料;配合业主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意见及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配合业主拟定政府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汇总成果资料。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4、采购标的数量:1。 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等规定。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9、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63
是
2025年05月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2、预采购提醒:本项目执行的为预采购政策模式,不能作为采购招标结束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资金的唯一依据,需根据系统实际批复及关联预算签订合同。同时该项目也有可能因预算批复不到位,导致项目取消或项目内容改变。此为政策性因素,为政策性免责条款(请各供应商慎重处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