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福镇蝴蝶兰种植基地项目
(连栋大棚及设施提升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2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崇福镇蝴蝶兰种植基地项目
(连栋大棚及设施提升项目)
二、招标人:******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四、答疑澄清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3.16增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若是浙江省外企业并已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的,均须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若是浙江省外企业且未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的,无需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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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