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原污水厂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桥梁工程澄清文件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原污水厂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桥梁工程
二、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三、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四、补充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需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公布项10项,序号1,清单序号9-道路工程-路基,评审项目编码(或主要材料)******1003,评审项目名称回填方,综合单价(元)141.12,评审分值0 或 1。
2、本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更改为: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 2025 年 5 月 5 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本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更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截止时间:2025年5月3 日17:00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4、本工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更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5、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3日09:00
6、其余要求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