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Y157香龙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1.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电子文件、技术标电子文件必须使用《遂宁市水利工程技术标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变更为:“资格审查电子文件、技术标电子文件必须使用《遂宁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
2. 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注:以上参加投标的勘察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2019年连续六个月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变更为:“注:以上参加投标的勘察设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连续近六个月(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或上个月起)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1.4.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变更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5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变更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限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5.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5.3项中的“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或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内容以及投标人须知总则4.1项的内容。
6.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4”和“5.10.6”项内容。
7.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技术建议书备注①“仅限一册,含文字说明在内,总页数不超过100页”,变更为: “仅限一册,含文字说明在内”。
8.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射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段
2025年06月30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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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射洪市Y157香龙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补遗书01号.zip | 2025-06-30 16: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