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古河镇园区场地黑色化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古河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古河镇园区场地黑色化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4cm细粒径沥青混凝土路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5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阜宁县古河镇园区场地黑色化改造项目 |
阜宁县古河镇园区场地黑色化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4cm细粒径沥青混凝土路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5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3日8:30至2025年4月10日17:00;(节假日正常)
4.2、本项目接受微信报名。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同微信号);报名时提供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10.20万元;
七、付款方式:
******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以合同为基础实际发生工程量的5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部门终审结束后一个月内,累计付至工程审定价的80%;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审定价的100%;(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古河镇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45号楼S204、S205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 蒋济铭 联 系 人: 孙利利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