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价格评估机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巩财公开采购-2025-13-1 |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价格评估机构项目 | ****** | ****** | 是 | ******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4 评估费用结算标准:参照《关于实施<河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土估协文〔2015〕04号)收费标准的7折结算。
5.5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6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
5.7 服务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国家评估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5.8 本项目征集公告中“预算金额”系采购人预估采购规模,以供项目申报和投标人参考使用。预算金额为******元/年,服务期限为两年,本项目合同价款,按照本服务期内项目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总金额超出当年预算金额的部分不再进行结算支付。
3.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出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上述信用官网上对重大违法记录所指的行政处罚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规定的查询时间(截止时点:开标时间之后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
3.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费用为固定总价收费,代理服务费叁万元整,由入围供应商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