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hbsj-202310gl-******2
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桥梁主材(主缆、吊索)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咸宁市嘉鱼县。
建设规模: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第kcsj-2标段起于汉南区邓南街,与kcsj-1标段终点对接,起点桩号为k23+152;线路向南展布,于金城村经汉南长江大桥跨越长江后,进入嘉鱼县,在簰洲湾镇下沙口村设簰洲湾互通,连接省道330;路线向南跨越四邑公堤后,止于江夏区潘家湾镇东侧,与kcsj-3标段起点对接,终点桩号为k39+107,路段全长15.955公里。kcsj-2标段范围内含长江大桥一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匝道收费站1处。汉南长江大桥包含北岸陆地引桥、北岸滩地引桥、长江大桥主桥、南岸滩地引桥及南岸陆地引桥;桥梁跨径布置为:(4×30+2×40)m连续预制小箱梁桥+(70+5×68)m连续钢混组合梁桥+1600m单跨双铰钢箱梁悬索桥+(6×71)m连续钢混组合梁桥+(7×30)m连续预制小箱梁桥,总长2846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289.81亿元,建安费约231.94亿元。
汉南长江大桥为主跨1600m单跨吊简支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565+1600+565)m,边主跨比0.353,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标准间距43m,吊索顺桥向标准间距为16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塔采用门式混凝土塔。
汉南长江大桥主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法)形成,每根主缆从北锚碇到南锚碇的通长索股有169股,每根索股由127根直径为5.7mm的锌铝合金镀层高强度钢丝组成。主缆在架设时竖向排列成尖顶的近似正六边形,紧缆后主缆为圆形。主缆采用内外双通道送气除湿,中心索股抽换为除湿用干空气通道,通道直径与普通索股一致。主缆索夹内直径为922mm,索夹外直径为933mm。索股无应力长度约2879m,单根索股平均重量为81t。索股用定型捆扎带绑扎而成,使其断面成正六边形。索股两端设置索股锚头,索股锚头采用热铸锚。热铸锚头由锚杯、盖板及分丝板组成,锚杯内浇注锌铜合金,使主缆钢丝与锚杯相连。主缆索股锚杯采用zg20mn铸钢铸造。
吊索采用镀锌钢芯钢丝绳吊索,吊点从汉南侧向嘉鱼侧方向依次编号为1~98号,吊点标准间距为16.0m,索塔中心线至近吊点标准间距为24.0m,1号、98号塔旁吊索采用三根公称直径为76mm的钢丝绳,2-98号普通吊索采用两根公称直径为76mm的钢丝绳,钢丝绳标准抗拉强度为1870mpa,结构形式为8×41sws+iwr。
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录6标段划分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南长江大桥主缆及吊索的制造、运输及安装指导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hnzc-1标段:
(1)负责上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上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
(2)负责上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上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上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hnzc-2标段:
(1)负责下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下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
(2)负责下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下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下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nzc-1、hnzc-2标段。
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
计划交货期:/日历天。
2.3其他:
hnzc-1标段预计供货期:24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首批主缆供应时间为2026年11月之前(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主缆在2026年12月之前供应完成。(2)首批吊索供应时间为2027年2月(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吊索在2027年3月之前供应完成。
hnzc-2标段预计供货期:24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首批主缆供应时间为2026年9月之前(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主缆在2026年10月之前供应完成。(2)首批吊索供应时间为2026年11月(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吊索在2027年1月之前供应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取得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如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未在“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明确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南区兴三路244号
邮编:43009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
邮编:430070
联系人:仝兆君、任飞、潘利民、陈杏艳
电话:027-******
2025年03月26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如实列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4、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5、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6、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5、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7、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9、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标段划分表
附录7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桥梁主材(主缆、吊索)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咸宁市嘉鱼县。
建设规模: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第kcsj-2标段起于汉南区邓南街,与kcsj-1标段终点对接,起点桩号为k23+152;线路向南展布,于金城村经汉南长江大桥跨越长江后,进入嘉鱼县,在簰洲湾镇下沙口村设簰洲湾互通,连接省道330;路线向南跨越四邑公堤后,止于江夏区潘家湾镇东侧,与kcsj-3标段起点对接,终点桩号为k39+107,路段全长15.955公里。kcsj-2标段范围内含长江大桥一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匝道收费站1处。汉南长江大桥包含北岸陆地引桥、北岸滩地引桥、长江大桥主桥、南岸滩地引桥及南岸陆地引桥;桥梁跨径布置为:(4×30+2×40)m连续预制小箱梁桥+(70+5×68)m连续钢混组合梁桥+1600m单跨双铰钢箱梁悬索桥+(6×71)m连续钢混组合梁桥+(7×30)m连续预制小箱梁桥,总长2846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289.81亿元,建安费约231.94亿元。
汉南长江大桥为主跨1600m单跨吊简支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565+1600+565)m,边主跨比0.353,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标准间距43m,吊索顺桥向标准间距为16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塔采用门式混凝土塔。
汉南长江大桥主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法)形成,每根主缆从北锚碇到南锚碇的通长索股有169股,每根索股由127根直径为5.7mm的锌铝合金镀层高强度钢丝组成。主缆在架设时竖向排列成尖顶的近似正六边形,紧缆后主缆为圆形。主缆采用内外双通道送气除湿,中心索股抽换为除湿用干空气通道,通道直径与普通索股一致。主缆索夹内直径为922mm,索夹外直径为933mm。索股无应力长度约2879m,单根索股平均重量为81t。索股用定型捆扎带绑扎而成,使其断面成正六边形。索股两端设置索股锚头,索股锚头采用热铸锚。热铸锚头由锚杯、盖板及分丝板组成,锚杯内浇注锌铜合金,使主缆钢丝与锚杯相连。主缆索股锚杯采用zg20mn铸钢铸造。
吊索采用镀锌钢芯钢丝绳吊索,吊点从汉南侧向嘉鱼侧方向依次编号为1~98号,吊点标准间距为16.0m,索塔中心线至近吊点标准间距为24.0m,1号、98号塔旁吊索采用三根公称直径为76mm的钢丝绳,2-98号普通吊索采用两根公称直径为76mm的钢丝绳,钢丝绳标准抗拉强度为1870mpa,结构形式为8×41sws+iwr。
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录6标段划分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南长江大桥主缆及吊索的制造、运输及安装指导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hnzc-1标段:
(1)负责上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上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
(2)负责上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上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上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hnzc-2标段:
(1)负责下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下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
(2)负责下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下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下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nzc-1、hnzc-2标段。
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
计划交货期:/日历天。
2.3其他:
hnzc-1标段预计供货期:24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首批主缆供应时间为2026年11月之前(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主缆在2026年12月之前供应完成。(2)首批吊索供应时间为2027年2月(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吊索在2027年3月之前供应完成。
hnzc-2标段预计供货期:240日历天(具体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时间为准)。其中:(1)首批主缆供应时间为2026年9月之前(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主缆在2026年10月之前供应完成。(2)首批吊索供应时间为2026年11月(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位置),全部吊索在2027年1月之前供应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取得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如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未在“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明确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南区兴三路244号
邮编:43009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
******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文秀街10号a栋1号门5层
邮编:430070
联系人:仝兆君、任飞、潘利民、陈杏艳
电话:027-******
2025年03月26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hnzc-1、hnzc-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如实列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hnzc-1、hnzc-2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hnzc-1、hnzc-2 | 近10年内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制造业绩。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4、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5、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6、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hnzc-1、hnzc-2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hnzc-1、hnzc-2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5、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7、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9、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标段划分表
序号 | 标段 | 本项目标段工作内容及工程量 | 对应 施工标段号 | 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 | 土建施工标段工程内容 |
1 | hnzc-1 | (1)负责上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上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非智能索股约12100吨,智能索股约220吨,吊索约690吨;非智能索股约165根,智能索股约3根,吊索约198根(钢丝绳)。 (2)负责上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上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上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 hntj-4 | ******有限公司 | 1)陆地引桥(里程桩号:k23+152~k23+352,桥长:200m)施工范围:除预制砼箱梁及以上部分(具体指湿接缝、中横梁、横隔板横向连接混凝土、张拉预留槽口混凝土、调平层、防水层、沥青砼铺装层、伸缩缝、支座、防撞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外的其它所有工程;2)滩地引桥(里程桩号:k23+352~k23+762,桥长:410m)施工范围:除防水层、沥青砼铺装层、伸缩缝外的其它所有工程;3)主桥(里程桩号:k23+197~k24+562(北锚碇ip点桩号至主桥中心桩号),桥长:800m)施工范围:汉南长江大桥北岸侧索塔、锚碇、全桥1/2钢箱梁(含合拢段)和缆索系统(上游侧);4)其它工程施工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改路、改沟、改渠工程。 |
2 | hnzc-2 | (1)负责下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下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非智能索股约12100吨,智能索股约220吨,吊索约690吨;非智能索股约165根,智能索股约3根,吊索约198根(钢丝绳)。 (2)负责下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下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下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 hntj-5 | ******有限公司 | 1)陆地引桥(里程桩号:k25+788~k25+998,桥长:210m)施工范围:除预制砼箱梁及以上部分(具体指湿接缝、中横梁、横隔板横向连接混凝土、张拉预留槽口混凝土、调平层、防水层、沥青砼铺装层、伸缩缝、支座、防撞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外的其它所有工程;2)滩地引桥(里程桩号:k25+362~k25+788,桥长:426m)施工范围:除防水层、沥青砼铺装层、伸缩缝外的其它所有工程;3)主桥(里程桩号:k24+562~k25+927(主桥中心桩号至南锚碇ip点桩号),桥长:800m)施工范围:汉南长江大桥南岸侧索塔、锚碇、全桥1/2钢箱梁(不含合拢段)和缆索系统(下游侧);4)其它工程施工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改路、改沟、改渠工程。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7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下材料均未提供: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9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
10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上传至财务会计报表中)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5、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7、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9、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12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4、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3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10年内担任过1座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 a.合同协议书; b.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应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盖章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8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供货完成证明文件中供货完成时间为准。 (5)合同协议书的认定: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是指由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组建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的部门。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含其所属的物资公司)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6)项目供货完工证明文件的认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出具的项目供货完成证明文件,视为有效证明文件;除上述以外的单位提供的供货完工证明文件不予认可。 (7)针对同一座桥梁的主缆,分别签署多个制造合同的,只按1个业绩计算。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或代理其他生产厂商产品的供货业绩或从主缆制造商处分包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
14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5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履约期限,或填写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7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8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19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
20 | 多标段投标 | 如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未在“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中明确优先选择中标标段顺序的,投标将被否决。 |
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