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中“(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删除。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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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