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2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海宁市基本农药零差价销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4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2025年海宁市基本农药零差价销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C******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海宁市基本农药零差价销售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农村局确定的基本农药品种目录,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已备案的农药生产企业中开展招标采购,一般每年安排不超2次。应严格执行市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基本农药招标采购价和零差价销售的要求核定的基本农药零差价销售价格,与各网点实行实名制销售,基本农药销售仅限于本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定期对各网点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统一归集运转至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坚持“保本土、保基本、保安全”的原则,通过“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统一处置”工作途径,使全市基本农药集中配送及零差价销售实现全覆盖,农药废弃包装物实现回收率 9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 100%的工作目标; 应提供封闭的箱式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专用车辆,指定专人负责回收全市各网点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 疲劳驾车、超载驾车、酒后驾车等,预防在装载或运输途中遗落等现象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025年。 |
联系人 | 金怡莹 |
联系电话 | 0573-****** |
备注 | / |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