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其“中国桑苗之乡”农旅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专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凤招(2025)33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桑苗之乡”农旅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专户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中国桑苗之乡”农旅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专户开设,共******银行1家。预计共发行约13000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直至项目结束。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银行;
(b)在桐乡市设有分支机构;
(c)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银行综合评价B级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6楼)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银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qq.com,联系人:范女士,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收。
备注:
1.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2.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时整。
九、开标地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范女士;0573-******);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招标采购中心投诉(联系人:钟先生;057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
采购人地址:******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质疑联系人:陆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地址:******街道振兴东路(东)303号东湖金悦8幢6楼
监督机构名称:******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桐乡市******街道同福路118号
十四、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