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2024年度补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促进渔民增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委托第三方协助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儋州、澄迈、临高等7个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补贴前期材料进行收集及初核。本项目采取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有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前期材料进行收集及初核。
二、项目预算
150.01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任务
计划收集及初核申请补贴前期材料的渔船9500艘,其中海口1369艘、文昌1310艘、琼海576艘、万宁1250艘、儋州2450艘、澄迈900艘、临高1745艘。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补贴前期材料的收集及初核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五、申报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二)已完成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三)单位简介、工作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报价函。
上述递交的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审规则
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1 | 方案完整度 (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分析、实施内容、项目目标,工作流程、服务保障措施、实施计划和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打分。 实施方案含有7项以上内容且内容全面的,视为完整度很好,可计20分;含有5-7项视为完整度较好,可计15分;含有2-4项视为完整度较低,可计8分;含有2项以下视为方案不完整,可计3分;完全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可计0分。 | |
2 | 方案可行性 (10分) | 对工作预期设想和具体内容安排进行打分。 方案中工作内容详实,具体步骤有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完整的,视为优秀,可计10分;若具体执行内容完整,但是工作构想不完整,缺少目标计划的,设为较好,可计8分;若内容设置构想缺失、具体执行也没有量化体现的,视为方案可行性不可预期,可计5分;若方案未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视为方案过于简单,可计3分;不提供方案的,可计0分。 | |
3 | 人员配置情况 (20分) | 对方案中实施服务团队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比如服务团队是否有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引导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参与项目实施和服务。 团队配置含有5个工种岗位以上的,视为配置度较高,可计20分;含有3-4项视为配置度较好,可计15分;含有2-3项视为配置度较低,可计8分;含有2项以下视为配置不足,可计3分,不提供团队人员的,可计0分。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成员简历,以及2024年10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单位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4 | 工作经验及相关 业绩材料(20分) | 对服务方进行综合硬件条件的把关。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计算)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5 | 报价(30分) | 对报价进行评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二位小数)。 | |
总分(100) |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16日8:00-4月21日17:30(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第二办公区丁栋401室,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基础建设处。
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后进行密封,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龚先生,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