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6,000.00 包合计:369,57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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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视频监控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69,570.00 元 | 1(项目) | 369,57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03 09:3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 账?号: ************970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验收,中标供应商予以协助。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费、会议费、交通费、加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开展项目所需要的全部经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需要更改的,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蒋老师
- 联系电话: ******
- ******委员会
- 联系人: 罗老师
-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