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投标人:?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EPC)(以下简称 “本项目”)。
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发布了招标公告,组织了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售等工作。开标会于2025年6月12日如期举行,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等均到场参与,整个开标过程公开、透明。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相关投标人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并举证。依据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处理意见“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EPC),项目编号:******************,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具备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做出对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城市道路路网完善提升建设项目三标段(EPC)进行废标,择期重新招标的决定。
******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