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地块和中央活力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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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贵金属地块和中央活力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贵金属地块和中央活力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 元 2.1.2 服务期:效果评估服务期暂定为9个月(自本项目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实施开始,至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并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将本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贵金属地块和中央活力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2)根据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开展修复区域及二次污染区域的土壤验收采样及样品分析;(3)按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规定以及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配合做好专家评审过程等相******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4)与招标人、修复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配合推进项目修复和效果验收;(5)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地方性政策要求等,其他需要投标人完成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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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1.2 提供被授权代表以及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缴费证明; 3.1.3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 投******银行代扣证明); 3.1.5 投标人提供近三个******银行代扣证明); 3.1.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7 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投标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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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 18时 至 2025年04月09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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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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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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