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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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远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核电大件运输所经路线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安设施、管线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涉及9条道路、改造长度11.669公里;桥梁12座,涵洞32道;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有:道路工程、桥涵工程。 2.2计划投资额:11866.8万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以及后续的技术及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及批复中标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批复于初设批复后30日内完成。 2.5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方面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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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4)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本项目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书面承诺为准); (5)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3 19:30至2025-06-20 17: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 5.2本项目釆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 5.3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10008。'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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