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铅锌矿尾矿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2.2和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有限公司
******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170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二、系统模块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填写,其中:
“缺陷责任期”在备注栏填写“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年。”;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在备注栏填写“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调整。”;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在备注栏填写“无”;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计算(不计复利)”;
“保修期”在备注栏填写“自实际交工日期(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