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处房产小区物业委托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有限公司现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处房产小区物业委托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处房产小区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 |
******居小区B栋1单元2101及B栋2单元2401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居小区B栋1单元2101及B栋2单元2401)日常相关物业管理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物业合同中约定的相关物业管理标准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建开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提供以下物业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及门厅。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包括:共用上下水管道、垃圾箱、烟道、通风道、共用照明等。 (三)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包括:小区内道路、公共管道、化粪池、检查井、管道井、排水沟(渠、池)、自行车棚及停车位。 (四)公用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区的养护。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 (六)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走廊的卫生清洁和单元楼门口垃圾的收集。 (七)小区内交通秩序维护和车辆停靠秩序维护的服务: 1、进入小区的车辆实行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2、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发生车辆丢失或因刮碰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乙方协助车主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八)维持小区公共安全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安全巡视和门岗值勤: 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本物业区域内安全防范,维护公共秩序。 2、本物业区域内如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公安、司法部门认定。乙方不承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险及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九)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十一)停车场、配套商业设施等公共区域的经营。 (十二)对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等措施。 (十三)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服务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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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有限公司管理,所以只能委托该物业公司管理。本项目符合建开公司标准采购操作规范(2024 修订版)中关于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要求,即“b.已接入的电信、网络服务、有线电视等,已有信息系统的升级、附带运维服务,因物业楼宇附属的物业管理、车位租赁等服务”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2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董章元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八、发布媒介 | |
******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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