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有限公司新建生产新能源汽车BMS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箱体、高功率双枪充电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生产新能源汽车BMS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箱体、高功率双枪充电桩项目。
项目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通成路10号。
项目概况: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拟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建设生产新能源汽车BMS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箱体、高功率双枪充电桩项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新能源汽车BMS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箱体30000台、高功率双枪充电桩30000台。
联系人、联系电话:马学文0512-******-8081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