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洛阳市老城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老城政采招标(2025)0002-1号-1 | ******服务中心洛阳市老城区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外包采购项目一标段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一标段为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每年垃圾转运量约为55000吨;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质量要求:作业标准达到上级要求(作业质量和标准按上级要求随时调整)。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