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5-0003
二、项目名称:阜宁县农产品检测服务站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E33WMJ4J | ******街道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10号楼503室 | 91.67(均分制) | 8386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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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迎春、张建祥、陈文、陈荣、陈昌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根据项目中标价的1.5%(即1258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阜宁县香港路7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
联系人:徐永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