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30 16:35|******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大冶市|阅读次数: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59
(二)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554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元):80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元 7、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8、合同履约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后,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本项目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时间加上续签合同服务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届满前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和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详见《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三)项目预算:8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8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4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 ,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餐饮业 ”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医院
地 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
联系人姓名:胡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开元小区7栋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