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宁国市社会福利院 |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中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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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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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市社会福利院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C栋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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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8元;评标价:******.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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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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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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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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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冯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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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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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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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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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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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1.******医院整体迁建精装修工程施工; 2.******医院飞行员颈腰伤病防治中心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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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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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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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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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203号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2幢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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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5 元;评标价:******.9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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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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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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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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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曹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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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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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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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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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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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1.******医院新院区装修改造工程;2.******医院开发区院区室内装饰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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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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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二期装修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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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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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3幢20005号,山东省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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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76元;评标价:******.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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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35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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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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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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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任方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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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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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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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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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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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医院高新区一期门诊楼、医技病房楼内部装饰装修项目; 2.******医院装饰改造项目4#病房楼、门诊楼装修装饰工程-4#病房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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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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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医院装饰改造项目4#病房楼、门诊楼装修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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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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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消防设施改造)加楼梯、老年公寓报告厅、大厅装饰改造、怡景苑外墙改造、向阳苑外墙改造、聚福厅楼外墙改造、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外墙改造、绿化工程、附属提升工程******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空调百叶、空******消防)、寿星乐园活动中心-安装(室外)等。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0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2、******银行保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9.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文件未提供环境-社会-卫生-安全行为准则和环境-社会-卫生-安全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款要求,初步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4、******有限公司增加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0条要求,价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7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李工(招标人)、马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10-******(招标代理机构)。 ******银行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1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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