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56356-******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21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连云青(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金卫村3003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211号产权范围内标注区域楼宇建筑,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物业管理服务******消防及其他防灾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5~2027年度。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末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1按照检查标准,频率,检查合格。
2维修及时率达到100%,返修率不高于1%。
3邀请服务对象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