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235,313,240.77元。其中:本金93,839,547.24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140,833,892.53元,其他债权639,801.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5年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企业以其名下位于石嘴山经济开发区厂区************有限公司、温润安、张海涛、温福顺、魏圣东、梁学忠。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位于石嘴山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旁自强路口南300米,经营范围:单晶硅的生产、销售;单晶硅、多晶硅片的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温润安持股90%、张海涛持股10%。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信息如上。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2日,位于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39号乡海大厦1012室。经营范围:生铁、铜粉、铁粉、金刚砂、矿产品(专控品除外)、煤制品、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自备列的出租;室内装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企业性质:私营企业。股东:袁胜金、高红林。该企业目前状况为吊销未注销。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日,位于古交市镇城底镇阴家沟。经营范围:精煤加工、销售;中煤、煤泥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需经前置审批的未经审批前不得经营, 涉及许可项目的,在************有限公司、马利平。该企业目前状况为开业。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6日,位于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95号乡海大厦11幢10层A9号。经营范围:生铁、铜粉、铁粉、金刚砂、煤制品(不含洗选煤)、钢材、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为4000万元,企业性质:私营企业。股东:袁胜金。该企业目前状况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4:温润安,男,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保证人5:张海涛,男,住山西省交城县。
保证人6:温福顺,男,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保证人7:魏圣东,男,住上海市闸北区。
保证人8:梁学忠,男,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1)第一笔2948万元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偿还借款本金2948万元、利(罚)息******.9元(暂计算至2016年1月21日),并清偿自20************有限公司所有的产权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2号、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9号房产分************有限公司上******************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有限公司、温润安、张海涛负担。
******************法院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作出(2017)宁0202执89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第二笔1950万元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法************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偿还借款本金1950万元、利(罚)息******.99元(暂计算至2016年1月21日),并清偿自20************有限公司所有的产权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14号房产、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16号房产、石国用(2010)第60054号土地分别在30************有限公司上******************有限公司追偿。若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有限公司、温润安、张海涛负担。
******************法院作出(2017)宁0202执8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第三笔4485.95万元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法************************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偿还借款本金******.88元,利(罚)息******.24元(暂计算至2016年1月21日),并清偿自2016************************************有限公司、温润安、温福顺、魏圣东、梁学忠负担。若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院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作出(2017)宁0202执87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权属清晰、区位优势显著,具备投资价值。
(六)瑕疵披露
抵押物存在租赁或占用等情况,提请投资人自行了解。
二、处置方式: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主体除外: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2025年4月23日10时起至2025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用户名: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750万元,保证金:22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京东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公司。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罗经理、徐经理
电话:0951-******/******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951-******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附件1:竞买须知.doc 附件2:受让人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3:反洗钱承诺书.doc 附件4:资产竞价转让成交确认书.doc 附件5:债权转让协议(参考范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