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工程项目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电动平台转运车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10)
一、更正内容
******有限公司新建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工程项目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电动平台转运车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新建地面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二期工程项目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电动平台转运车项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升级改造配套设备。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39号******有限公司矿区。 4、招标供货范围:含所购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工作、技术资料、服务及备件的供应,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5、设备名称及数量:防爆电动葫芦和防爆电动平台转运车供货清单 注:起吊重量>10t为双梁;含吊索终端固定装置,移动电缆悬挂装置等相关附件。 单梁电动葫芦:17台(矿用防爆 MA标识) 双梁电动葫芦:17台(矿用防爆 MA标识) 转运平台:2个及项目配套附件(详见技术文件) 6、供货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含节假日)乙方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根据甲方整体工程进度安排完成指导安装、调试、验收。 7、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质保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截图); 3.3、财务状况要求: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4年(任意连续三年)******事务所审验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料②提供清晰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含)以上资质及所投标产品的MA证书(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防爆电动葫芦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完整合同,完整技术协议,设备验收单或能证明设备投用带有使用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缺一项将被认定为无效业绩)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将原件一比一复印,确保清晰可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每天10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可访问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后领取招标文件,下载费200元,文件费:500元,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CA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7.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39号 联系人:侯斌 电话:****** 7.2招标代理信息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 联系人:张棋皓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人民币账号:************571 ******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
三、监督部门
发改委
四、联系方式******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侯斌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棋皓
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