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泰宁县影视中心、研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泰宁县影视中心、研学中心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YXHC【2025】004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主要要求 |
1 | 泰宁县影视中心、研学中心设备采购 | 1.00 | ******.00 | 批 | 详见技术和服务要求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资格承诺函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2******有限公司(地址:泰宁县上北洲二巷10号后门二楼)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泰宁县归化路49******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9.发布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
10.******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丹霞大道286号福建(泰宁)影视基地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1.******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上北洲二巷10号后门二楼
联系人:小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