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CGFW******
项目名称: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99500
最高限价(元):269500,480000,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一标段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预算金额(元):269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样品采集工作。塔城地区七个县市统一布设调查采样点1169个,覆盖我地区全部耕地,样点布局合理 规范,其中塔城市187个,额敏县225个,乌苏市239个, 沙湾市353个,裕民县80个,托里县45个,和布克赛尔县 40个。严格按照自治区设定的取样点位经纬度和数量,在固定调查点位上选择典型地块采集混合土壤样品和容重样品。
备注:无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二标段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工作)
预算金额(元):4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1169个土壤样品和4个质控样品检测。1169个土壤样品均需测定pH、总盐、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8项指标;根据甲方确定的样品总数的10%的土壤样品测定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铬、镉、铅、砷、汞等13项指标。质控样品只需测定pH、总盐、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8项指标。土壤样品检测参照《土壤检测》(NY/T 1121)进行。
备注:无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5年塔城地区科学施肥增效项目(三标段田间试验工作)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围绕塔城地区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开展化肥利用率、肥料效应、配方校正、“2+X”肥料试验、新型肥料等田间试验5个,要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的要求开展试验,并提交合格的试验成果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土壤样品分析化验工作;标项 1,2025年10月5日前完成样品采集工作;标项 3,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样田间试验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
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土壤样品检测试验室具有相关检测指标的CMA认证或通过国家三普检测试验室认证;
【标项1、3】
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财政局,监督电话:******35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六合广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号乌鲁木齐经开万达广场16栋1单元商务公寓232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艳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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